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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理工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报名开始:即日起

            

报名截至:见文内

根据《绍兴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绍政办发〔2016〕64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工作需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竞争择优的原则,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绍兴理工学院是一所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批准设立、绍兴市人民政府举办的全日制公办普通本科高校。学校为公益二类事业单位。


二、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义务。

(二)具有或将取得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工作经历等条件。

(三)国(境)内毕业的要求在2026年7月21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国民教育系列学历、学位证书(以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情况为准),国(境)外毕业的要求在2026年7月2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和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四)年龄为38周岁及以下(1987年7月13日及以后出生);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年龄可放宽至43周岁及以下(1982年7月13日及以后出生)。

(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专业不限;具有5年及以上本科高校教学、行政管理、教辅或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一线工作经历,工作经历(须注明工作岗位)以劳动(聘用)合同(或工作经历证明)以及相应的社保缴纳凭证为准。

(六)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本公告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计划

行政管理岗位7人。


四、聘后待遇

(一)聘用人员纳入事业编制管理,与学校签订不低于5年的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二)工资待遇按绍兴市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五、工作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包括注册及报名、资格初审、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准考证打印、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

(一)注册及报名

时间:2026年7月13日10:00-7月21日10:00。应聘人员登录绍兴理工学院人才招聘系统(https://zhaopin.zsit.edu.cn)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后,选择行政管理岗位进行报名。仅注册不确定应聘岗位的,视作报名无效。

(二)资格初审

时间:2026年7月13日10:00-7月21日12:00。资格初审在网上进行,资格初审期间,应聘人员应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及时查询初审结果以及未通过的理由。

(三)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通过资格初审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将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相关信息可在学校人事处网站(https://rsw.zsit.edu.cn)查询。

(四)准考证打印

时间:2026年8月13日10:00-8月15日9:00。应聘人员须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已打印准考证的,取得笔试资格。逾期未打印准考证的,视作放弃笔试。

(五)笔试

时间:2026年8月15日8:30-10:30,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为准。笔试科目为《综合应用能力》。

应聘人员必须按照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件参加笔试。如应聘人员未参加笔试,视作放弃应聘资格。

(六)资格复审

时间:2026年8月28日8:30-12:00。地点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对象根据招聘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的3倍确定,不足3倍的,按实际人数确定。经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具有参加面试资格,领取面试通知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规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资格复审。

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未参加资格复审而空缺的岗位不再安排递补。

参加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须携带应聘人员报名表、身份证、本科及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或《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相关工作经历证明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因应聘人员本人原因无法正常联络、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作放弃报名。

(七)面试

应聘人员按面试通知书载明的具体时间、地点和要求准时参加面试。未准时到达规定地点或不能及时提供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件参加面试的,视作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面试形式和内容如下:

结构化面试,主要考查应聘者的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抗压能力、从事岗位工作所具备的核心能力等综合能力和素质。

笔试科目总分为100分,面试总分为100分;其中面试设合格分,低于60分者不入围。面试结束后,根据本招聘公告计算总成绩并予公布,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考试总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三位小数。根据考试总成绩(若总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若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则加试结构化面试,加试成绩高的确定为体检、考察对象。

(八)体检与考察

体检对象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的排序,按招聘计划1:1比例确定。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最新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无特殊原因,未按期参加体检或复检者(特殊原因需提前向绍兴理工学院人事处提出书面报告),视同放弃体检或复检。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由人事处负责,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相关规定执行。体检、考察时间另行通知。

(九)公示与聘用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在学校人事处网站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对有问题反映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查有实据或公示期间拟聘用对象放弃聘用资格的,不予聘用。

应聘人员未能在公告要求时间内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或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将取消聘用。拟聘人员办理报到前须与原单位协商解除劳动(聘用)关系。

拟聘人员须在2026年10月31日前报到,并正式上岗工作。逾期未报到的或不能按期正式上岗工作者,视同自动放弃,将取消聘用资格。

因在体检、考察、公示、聘用中放弃或不合格而产生的缺额(截止2026年10月31日)在该岗位面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取消聘用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报名材料或信息不实,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或通过伪造、涂改证件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扰乱报名秩序和招聘工作安排的;

2.在公开招聘考试中违反人事考试纪律的;

3.在考察过程中弄虚作假,或串通他人隐瞒事实,妨碍考察工作正常进行或影响考察结论的;

4.故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病史,或在体检过程中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通过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方式进行作弊,影响体检结论的;

5.攻击公开招聘公告发布网站或网上报名系统,扰乱公开招聘秩序的;

6.招聘结果公布后,为达到个人目的,造谣诽谤,恶意诬告他人,造成恶劣影响的;

7.有其他严重违纪违规和违法行为的。

(二)资格审查将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

(三)咨询电话:0575-88345198,0575-85396070;

监督电话:0575-88348686。

(四)通讯地址:绍兴市群贤中路2799号,邮编:312000。

(五)本公告由绍兴理工学院人事处负责解释。

绍兴理工学院

2026年7月13日

https://rsj.sx.gov.cn/col/col1229454481/art/2026/art_ad8617853d7a47b0a2fc0cf0b1a2c40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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