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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轻化工大学202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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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年下半年公开考核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经四川省教育厅备案,我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98名。现将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时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以下简称省人社厅)官网[http://rst.sc.gov.cn,下同]“人事考试”专栏、省教育厅官网[http://edu.sc.gov.cn,下同]和四川轻化工大学官网[https://www.suse.edu.cn/,下同]上发布)。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单位地址 主要职能
四川轻化工大学 公益二类事业单位 四川省自贡市自流井区汇兴路519号 人才培养、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及技术推广
 
  学校简介:
 
  四川轻化工大学是四川省人民政府、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共建高校,是一所集工学、理学、管理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艺术学、法学、经济学、农学、医学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普通全日制高等学校。现有3个四川省高等学校“双一流”建设贡嘎计划建设学科,3个省级重点学科,27个硕士学位授权点(类别),化学、工程学、材料科学3个学科进入ESI全球学科排名前1%。学校有76个本科招生专业,其中国家级一流专业9个,国家级特色专业4个,国家级“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试点专业5个;省级一流专业17个,省级“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试点专业14个,省级应用型示范专业4个,省级“课程思政”示范专业2个,通过教育部专业认证专业6个。
 
  学校现有教职工3100余人,其中专任教师2400余人,高级职称教师近800人,博士学位教师1100余人。有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四川省突出贡献优秀专家等省部级及以上人才近50人次,入选全球前2%顶尖科学家榜单8人次;聘请特聘教授、兼职教授、客座教授100余人。学校累计培养了中国工程院院士、行业专家、知名企业家、杰出管理者为代表的各类人才24万余名。学校被誉为“中国白酒行业人才培养的摇篮”“彩灯行业的黄埔军校”。
 
  其他详细情况请在四川轻化工大学官网上查阅(网址:https://www.suse.edu.cn/)。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的对象及范围
 
  面向全国招聘2025年12月31日以前取得普通高等教育研究生学历且具有博士学位,国(境)外留学人员和赴台陆生须在2025年12月31日前取得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并完全符合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所有报考者必须在规定时间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责任自负。2026年1月1日及之后毕业的在读生不属于本次招聘的范围。
 
  所学学科专业应为化学、化学工程与技术、核科学与技术、石油与天然气工程、物理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材料科学与工程、机械工程、力学、冶金工程、软件工程、土木工程、生物学、生态学、轻工技术与工程、数学、统计学、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核科学与技术、电子科学与技术、大气科学、农业工程、地质学、光学工程、信息与通信工程、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法学、政治学、公共管理学、管理科学与工程、工商管理学、城乡规划学、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农林经济管理、林学、哲学、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学、心理学、中国语言文学、中国史、历史学、体育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外国语言文学、新闻传播学、音乐、艺术学、工商管理等(包括一级学科及所属二级学科,符合学校学科发展的专业)。
 
  (二)年龄要求
 
  年龄原则上为1983年12月5日及以后出生。
 
  具有正高级职称的,年龄可放宽至197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若达到国家博士点申报条件中关于学科带头人的要求,且符合学校申博学科的需求,年龄可放宽至197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三)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的毕业证所载学历和所获专业名称,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历”和“专业条件要求”两栏分别相符;报考者本人有效学位证上的学位,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位”资格要求相符。
 
  特别提示:不符报考条件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4)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尚处于国家和我省规定的最低服务期和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
 
  (7)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其他政策法规明确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失信人员。
 
  (8)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不能报考事业单位的情形。
 
  三、招聘岗位、名额
 
  本次招聘均在事业单位经批准设置的岗位内招聘,招聘名额为98名。
 
  四、引进方式与相关待遇
 
  引进人才符合本公告相关条件,采取考核招聘方式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实行岗位聘用制。薪酬与配套待遇按照学校审定的有关标准执行。
 
  五、应聘程序
 
  (一)报名
 
  1.本次招聘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即可报名,报名时间截止2025年12月15日。
 
  2.本次招聘的报名方式为电子邮箱投递:报考者将以下报名材料的PDF电子档压缩打包后,以“2025考核招聘+学历学位(职称)+姓名+专业”命名,发送至单位招聘邮箱qhgzhaopin@suse.edu.cn。提交材料如下:
 
  (1)身份证原件的扫描件。
 
  (2)《四川轻化工大学2025年公开考核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附件1,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按填表说明和注意事项认真、如实、准确填写。
 
  (3)签署《四川轻化工大学2025年公开考核招聘高层次人才诚信承诺书》(附件2)的扫描件。
 
  (4)各级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扫描件,学信网《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和《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各1份。留学归国人员须提供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证的学历证明扫描件。
 
  (5)已取得的学术成果扫描件,若发表的学术论文被CSSCI、CSCD、SCI、EI、SSCI收录,须提供检索收录证明。
 
  (6)其他证明材料(如职称、各类获奖证书等)扫描件。
 
  3.应聘者提交的信息和应聘材料必须真实有效,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环节,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由报考者自行承担责任。应聘人员在报名时应当签署诚信承诺书,承诺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并承担不实承诺相关责任。
 
  (二)资格审查
 
  报考者提交报名材料后,由学校结合发展与学科建设需求对应聘人员毕业学校、学科专业、研究方向、科研成果等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凡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报名资格审查不予通过,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初审通过后,由我校人事处负责进行面试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地点等由我校根据应聘人员在报名登记表上所留联系电话直接通知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面试资格审查。因报考人员联系电话留错或通讯不畅通导致不能参加考核资格审查的,视为自行放弃,责任自负。报考者应按要求在面试资格审查时提供所有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报考还须提交单位书面同意相关材料。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和证明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其面试资格。
 
  报考者的学历、学位以其本人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作为判断依据,专业名称以其毕业证书(含辅修专业、第二学历专业)载明的专业名称为准。若报考者毕业证所载专业名称属于一级学科下属自设专业的,需提供毕业学校开具的关于自设专业的专业代码及隶属何类学科等情况的证明原件。
 
  留学人员应持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学历、学位参加资格审查。留学期间所学专业未列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学科专业目录的,可按《关于进一步规范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的通知》(川人办发〔2009〕457号)规定进行第三方专业认定,认定与招聘专业为相似专业的视为专业条件合格。
 
  通过资格初审和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即取得面试资格,启动正式考核工作。
 
  (三)学院考核
 
  面试考核由学校相关学院组织,考核具体方式包括专业试讲、综合答辩和心理测试等,根据报名情况适时动态组织,不设开考比例。学院根据报考者通过报名登记表所留联系电话直接通知其考核时间、地点。因报考人员联系电话留错或通讯不畅通导致不能参加考核的,视为自行放弃其考核资格,责任自负。
 
  (四)学校考核
 
  学校公开招聘工作考核小组,对学院考核通过人员进行综合考核,通过后即为学校考核通过人员。
 
  (五)面试成绩公布
 
  面试工作结束后,由我校于面试后3个工作日内在原发布招聘公告的网站上公告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及排名,同时公布参加体检的人员名单。
 
  六、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招聘名额,按照报考者面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面试成绩相同,则加试结构化面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二)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体检标准参照《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的通知》(川教〔2004〕295号)、《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川教〔2007〕102号)、《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条款的通知》(川教〔2010〕26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和《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调整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项目检查标准的通知》的要求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三)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由四川轻化工大学组织在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人员名单随面试人员考核成绩公布。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弃权。
 
  (四)复检及递补
 
  除按规定应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体检人员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1次,由四川轻化工大学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报考者承担。
 
  某岗位因体检人员弃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额,按照体检人员的确定规则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体检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七、综合考察
 
  我校对综合考核通过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对考察中取消报考资格以及通过考察的报考者在公示前自动放弃出现的空额,按体检人员的确定规则依次等额递补,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综合考察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八、公示
 
  面试考核、体检、学校考核、综合考察合格者由我校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省人社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省教育厅官网、四川轻化工大学官方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内容包括拟审核确认人员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专业、学历学位、考核结论以及该岗位招聘条件等,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资格,不予审核确认;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予审核确认,如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公示期间因被公示人弃权或因其被举报查实取消资格后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公示后,因拟确认人员弃权等原因出现的招聘名额空额,不再递补。拟确认人员的材料经学校集体研究决定后,因弃权等原因出现的招聘名额空额不再递补。
 
  九、审核确认和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无异议人员由我校通知报送以下材料的时间和地点。
 
  1.在职人员应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同意其到新单位应聘的书面材料(通过我校审核确认后,在职人员再按要求提供正式同意解除聘用(劳动)合同或者同意流(调)动的书面材料)或者生效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书等有效书面证明材料以及有效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2.下岗、失业人员应提供户口所在地县级劳动保障部门发放的《再就业优惠证》或失业证明、有效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以及有效的人事档案管理机构出具的档案管理证明。
 
  3.按规定应提供的其他材料。
 
  我校负责对报考人员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并对符合公告要求的拟聘人员进行审核确认。通过招聘单位审核确认的人员,取得聘用人员资格。
 
  我校根据公开招聘有关规定,书面通知取得聘用资格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单位报到,并按照有关规定签订事业单位人事聘用合同,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
 
  逾期或不能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的以及通过审核确认后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拟聘(聘用)资格。
 
  十、纪律与监督
 
  我校在公开招聘中,将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凡违反人事部令第6号第三十条和考风考纪规定,特别是不按公告进行资格审查的,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规定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给予政纪党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一、特别提示
 
  1.公招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由我校在省人社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省教育厅官网及四川轻化工大学网站予以发布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面试、体检、考察、递补、聘用的,责任自负。
 
  2.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负。
 
  十二、有关咨询、监督电话
 
  政策和考务咨询电话:
 
  0813-5505958(四川轻化工大学人事处)
 
  监督电话:
 
  0813-5505870(四川轻化工大学机关党委)
 
  028-86110025(四川省教育厅人事处)
 
  附件:1.四川轻化工大学2025年下半年公开考核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
 
  2.四川轻化工大学2025年下半年公开考核招聘高层次人才诚信承诺书
 
  四川轻化工大学
 
  2025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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