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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工业学院2024年人才引进公告

报名开始:即日起

            

报名截至:见文内

成都工业学院是四川省人民政府举办的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学校。学校创办于1913年,现为国家“十三五”地方高校转型示范工程(产教融合规划项目)实施学校,四川省首批“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全面创新改革”及“本科院校整体转型发展改革”试点院校,是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推进本科产教融合“厅校共建”全省唯一试点高校。

学校占地面积1645亩,现有全日制在校学生20000余人分布在郫都和宜宾两个校区。有41个本科专业(其中5个为国家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涵盖工学、管理学、理学、经济学、艺术学、文学等多个学科门类,重点面向“智能制造”“电子信息”“现代服务业”3个领域,构建起了适应四川省产业结构升级,对接地方产业链、创新链的应用型学科专业布局。

百年办学积淀,以质量和特色为立校之本,致力于建设一所特色鲜明的地方高水平应用型高等学校。诚挚欢迎有志之士加入,共展宏图!

一、 引进人才类别、条件及待遇

(一)优秀人才

1.符合《成都工业学院人才引进管理办法》的博士人才,理工类享受70万元(包含安家费45万元、专项补贴15万元、科研启动费10万元)引进待遇;人文社科类享受66万元(包含安家费45万元、专项补贴15万元、科研启动费6万元)引进待遇。

2.符合《成都工业学院宜宾校区人才引进管理办法(试行)》的博士人才,理工类享受55-100万元的人才引进待遇,人文社科类享受50-88万元的人才引进待遇,具体金额面议。在宜宾工作期间,可免费入住校内套二周转房;协助高层次人才申请宜宾市“人才绿卡”;同时可协助子女就读宜宾市内公立中小学,协助解决配偶工作等。

(二)骨干人才(满足以下条件其一)

1. 本科院校、科研院所、央企或行业龙头企业的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1231日,下同)。

2. 本科院校、科研院所、央企或行业龙头企业具备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博士,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

3. 本科院校中具有省级及以上专业称号的负责人,或此类专业所属系(教研室)主任;且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

理工类骨干人才享受科研启动费10万元起,人文社科类6万元起。

(三)杰出人才(满足以下条件其一)

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国家特支计划”杰出人才和领军人才;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省部级重点学科带头人;聘用在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者;其他省部级及以上学术称号获得者;其他具有相应学术水平的海外高层次人才。需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杰出人才待遇可一事一议。

以上三类人才常年招聘。若为学科、专业建设和学校发展急需的博士人才,其引进条件、方式和待遇可一事一议。

二、 招聘岗位及学科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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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上表所列为主要需求学科专业,未列入上表的学科专业,由学校研究决定是否聘用。

三、 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面向全国招聘符合岗位条件人员。

(一)应聘者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 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 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

4. 符合条件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应聘须征得单位书面同意。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4.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尚处于国家或我省规定的最低服务期和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

7.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其他政策法规明确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失信人员。

8. 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不能报考事业单位的情形。

四、 引进方式及管理

人才引进按照“考核招聘”的方式进行。人才引进分为编制内引进和编制外引进,编制内引进人员使用事业编制,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编制外引进人才不占学校事业编制,实行劳动合同制。人才引进人员按照成都工业学院人才引进管理办法等文件管理。

五、 应聘流程

(一)报名

应聘者根据本公告的招聘学科及要求,选择符合自己需求的岗位,通过成都工业学院人才招聘网(网址http://rszp.cdtu.edu.cn)注册-招聘职位-引进人才职位,如实、准确填写相关信息。每人每次限报一个岗位,简历若被退回,可再次投报其他岗位。如有问题请于工作日致电咨询(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二)资格审查

面试资格审查的时间和地点由拟招聘二级教学单位根据各岗位应聘情况,分期、分批择优通知应聘人员。应聘者携带本人身份证件、相关证书原件、科研成果证明材料等参加资格审查,所提供的信息和应聘材料必须真实有效。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环节,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由应聘者自行承担责任。

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需提供教育部在线学历证明材料,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学位学历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学位证及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为准。

留学人员需持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学历、学位参加资格审查。

(三)考核

考核包括专业面试和综合考核。专业面试一般采用专业试讲和答辩的方式进行。专业面试结束后,择优进入综合考核,综合考核全面考察应聘者的综合素质。

考核时间、地点等安排由拟招聘二级教学单位根据各岗位应聘情况,分期、分批择优通知应聘人员。

(四)心理测评

应聘人员需参加学校组织的心理测评。心理测评结果不计入成绩,但作为聘用与否的参考因素之一。

(五)体检、考察、公示与聘用

体检在成都工业学院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的时间和地点由成都工业学院通知。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的通知》(川教[2004]295号)、《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川教[2007]102号)、《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条款的通知》(川教[2010]26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3部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和《国家公务员局考试录用司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的要求执行。考察主要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个人诚信、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考核、体检、考察合格者由成都工业学院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成都工业学院官网公示不少于7天。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的姓名、年龄、专业、学历学位等,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

公示无异议人员由成都工业学院通知提交相关材料的时间和地点,最终审核通过的人员经学校党委常委会审定同意后,由人事处通知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六、 联系方式、监督电话

具体岗位咨询,请与二级教学单位直接联系。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28-87992383(郫都校区)

 0831-8930026(宜宾校区)

联系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郫都区中信大道二段1号成都工业学院人事处611730

学校网站:https://www.cdtu.edu.cn/

人事处网站:https://rsc.cdtu.edu.cn/

人才招聘系统:http://rszp.cdtu.edu.cn/

人才招聘系统技术支持电话:16602836575

监督电话:028-87992159(成都工业学院纪委办公室)

成都工业学院

2024315

http://edu.sc.gov.cn/scedu/c100495/2024/3/15/eb6e4befa6d9464287d52ff86880408a.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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