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25年竞争性比选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
报名开始:见文内
报名截至:见文内
为进一步加强学院教育教学管理类人才队伍建设,优化人才结构,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学院决定通过竞争性比选的方式,择优补充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比选计划
学院此次竞争性比选岗位6个。具体比选岗位详见《2025年内蒙古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竞争性比选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报名范围
符合比选资格条件的赤峰市旗县区及以下在编在岗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工勤人员除外)。
三、比选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热爱党的教育事业,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能够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牢牢把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主线;
2.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品行端正,具备从事教育教学管理工作的优秀素质和能力;
3.具有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并取得与学历相对应的学位;
4.年龄原则在35周岁以下,即1989年7月28日(含)以后出生;
5.具有三年及以上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经验,且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工作经历计算截至2025年7月28日(含);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符合公开比选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8.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此次比选: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正在接受审计,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到诫勉、组织处理、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处分期)未满或期满影响调动的;
4.新录用、聘用人员试用期未满的,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或对转任、聘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在公务员招考、遴选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6.入职后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所列回避关系岗位的;
7.干部人事档案涉嫌造假或重要信息存疑未按政策重新认定的;
8.新提拔任职不满1年或频繁调整的;
9.有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行为的;
10.未经主管部门及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核同意的;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以及其他违反组织人事相关工作规定情形的。
四、比选工作程序
本次竞争性比选工作按照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确定比选拟调动人员、公示及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网上报名
本次比选采取个人自愿并经组织推荐的方式报名。每位报名人员只能填报一个岗位,多报无效。此次比选不收取任何费用。
1.报名时间:2025年7月28日至 8月3日17:30前。
2.报名人员需提供下列材料:
⑴报名人员需填写《2025年度内蒙古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竞争性比选工作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工作单位及组织人事部门审核盖章。各相关单位和主管部门要严格审核把关,对推荐报名人员信息真实性负责;
⑵《事业单位竞争性比选工作人员报名汇总表》;
⑶本人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效期内)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⑷本人近期2寸免冠蓝底证件照(JPG格式,20KB以下,以姓名+身份证号码命名)。
3.报名人员须将上述材料电子版及扫描件打包发送至内蒙古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电子邮箱(njzyrsk2024@163.com),材料以“报考岗位+姓名+联系电话”命名,未在规定时限内报送材料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
(二)资格初审
学院按照公告及岗位资格条件,对报名人员材料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初审合格人数与比选计划岗位的比例不得低于3:1,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取消或核减比选岗位计划。资格初审结束后,学院将于2025年8月5日17:30前电话通知初审合格人员并告知领取准考证事宜,初审不合格人员将不再以电话或其他方式通知。
资格审查贯穿于比选工作始终,任何环节发现报名人员有不符合条件或弄虚作假的情形,取消其比选资格。
(三)笔试
对所有考生拟采取统一命题、闭卷答题方式开展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主要测试政治素养、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专业素养、文稿写作能力等。考生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笔试成绩将在赤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内蒙古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并电话通知进入资格复审人员,请务必保证电话通畅。
(四)资格复审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3: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凡笔试成绩并列且超出3:1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范围。因特殊情况资格复审人数不足3:1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资格复审人员范围。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发放《面试准考证》。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依次递补符合条件者参加资格复审和面试,递补只进行1次,出现成绩并列,则一并进入面试环节。参加资格复审时,须携带以下材料:
1.《报名表》原件及复印件;
2.本人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效期内)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3.《新聘用工作人员审批表》、录用文件等进入事业单位的有关材料复印件;
4.最新《干部任免审批表》、干部人事档案审核专用《干部任免审批表》、最新任免职文件复印件;
5.所在单位编制册首页及本人页复印件;
6.历年年度考核表;
7.近期免冠蓝底2寸照片(3张)。
各相关单位对所推荐人选信息进行核实,所有提交的材料复印件需标注“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字样,并加盖单位公章。
(五)面试
1.面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面试准考证》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未按时参加面试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重点测试面试人员的政治素质、专业素养、综合分析、语言表达能力。面试使用国家通用语言,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3.总成绩计算方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优先进入考察;总成绩相同,笔试成绩也相同的,加试确定进入考察人员)。总成绩在赤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内蒙古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官方网站进行公示。
4.面试时,岗位实际参加人数等于或少于该岗位比选人数的,该岗位考生面试成绩需达到本人所在考场(同考官组)所有参加面试考生面试平均成绩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六)考察体检
按报名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和岗位计划比选人数,等额确定进入考察、体检人员。进入体检、考察人选名单在报名网站上予以公布,相关人员须到指定体检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规定执行。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取消比选资格。
因个人自愿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空缺岗位,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1次,电话告知递补人员,不再另行公告。
(七)确定比选拟调动人选
院党委综合分析被考察人员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按照人岗相适和岗位需求情况,集体研究确定比选拟调动人选,并在赤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内蒙古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官网进行公示。
(八)公示及聘用
对比选拟调动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比选调入资格,并按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进行递补。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比选调入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聘用和任职手续,按程序报市人社局备案。
五、其他事宜
(一)本次比选不划定考试范围,不指定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命题组为名举办的各类培训、辅导班等,均与本次比选无关。
(二)在竞争性比选工作中,要保持通讯畅通,因个人原因在递补、考察以及通知其他事项时无法联系本人的,按报名人员自动放弃处理。
(三)本次竞争性比选调入工作由学院纪委全程监督,参与竞争性比选调入工作的人员凡与报名人员有需要回避关系的,要实行回避,对违反纪律者,按有关规定严格追究相关责任。
(四)本次比选公告中其他未尽事宜及有关信息,将在赤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内蒙古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官方网站发布相关公告,请随时关注。
咨询电话:0476-8823725
监督电话:0476-8823918
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08:30—11:30
下午:14:30—17:30
内蒙古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2025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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