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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师范大学2026年公开招聘专任教师公告

报名开始:即日起

            

报名截至:见文内

根据《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25〕2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单位工作实际,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员额制专任教师11名。招聘岗位均为专业技术岗位,纳入海南省人员总量管理。


一、单位基本情况

海南师范大学是海南省人民政府与教育部共建高校,海南省重点大学,海南省卓越师资、高级专门人才重要培养基地和科学研究基地。学校位于美丽的滨海旅游城市、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海口市,现有龙昆南、桂林洋两个校区,占地面积约3100亩。建校七十多年来,学校秉承“崇德尚学 求是创新”的校训精神,以服务海南基础教育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为己任,培养出20万余名基础教育师资和各类高级人才,被誉为“琼岛名校,教师摇篮”。

 学校设有25个学院,现有教职工2100余人,全日制学生约25000人;有65个本科专业,19个一级学科硕士点,21个硕士专业学位点,6个一级学科博士点,设置4个博士急需(交叉)学科专业;建成教育部重点实验室3个,部委级社科平台5个,院士创新平台15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4个,形成了本硕博完整的高等教育人才培养体系,师范与非师范专业协调发展的格局。


二、招聘岗位、人数、资格条件及范围

本次公开招聘共设置6个专业技术岗位,计划招聘员额制专任教师11名。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详见《海南师范大学2026年公开招聘专任教师岗位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违规行为;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心条件;

5.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

6.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具体条件及资格要求;

7.应聘时已与我省党政机关(含派出机构)、事业单位建立人事关系的人员应征得原所在单位同意方可报考,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必要时应征得单位主管部门同意。

8.年龄在18周岁以上、38周岁及以下(即198885日至200885日出生)。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4.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5.失信被执行人;

6.拒绝、逃避征集服现役且拒不改正的应征公民;以逃避服兵役为目的,拒绝履行职责或者逃离部队且被军队除名、开除军籍或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军人;

7.在读的全日制非应届毕业生;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三)其他条件

1.应聘人员应符合招聘岗位专业、学历、学位、年龄、工作经历、职业资格及职称等要求,并按规定提供符合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职称证书等岗位条件要求的材料,国(境)外毕业生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应聘人员应于2026年8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和相应的学位证书及《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报考时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需所在学校提供在读证明或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暂未取得国外高校学历学位证书的应聘人员,还需提供成绩单及预计毕业时间等证明材料;

3.各项报名材料须按照报名系统的相应要求,按时、完整、准确提交。所有上传材料应为使用原件规范扫描的PDF版本,按《报名提交材料清单及范例》(附件2)要求提交系统。因未能按要求在规定时限内提供符合要求的报名相关材料,将导致资格审查不符合,相应结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四、招聘办法和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为2026年8月5日00:00至2026年8月14日24:008月5日00:00前为系统测试阶段,测试期间提交的报名信息不予保留,应聘人员须在正式报名阶段重新提交。请应聘人员合理安排时间,在正式报名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按要求填写报名信息、上传佐证材料并提交报名申请。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报名功能,不再接受新的应聘人员报名申请。

2.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方式,不收取报名费。报名系统网址:http://rczp.hainnu.edu.cn:81/vuejs/recruitment/index.htm应聘人员须使用本人姓名及手机号码等信息注册并登录报名系统,选择应聘岗位,按要求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佐证材料。操作指南可在系统“应聘指南”中查看。报名完成后,应聘人员可通过系统查看报名状态。同时将《海南师范大学2026年公开招聘专任教师报名信息表》(附件3)发送至邮箱hs2026zp@163.com。

本次考试实行诚信报名制度。应聘人员须按要求真实、全面、准确填写报名信息,填报信息虚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规定严肃处理。

3.报名材料

报名系统所有上传材料应为使用原件规范扫描的PDF版本,请按《报名提交材料清单及范例》(附件2)要求提交系统。主要包含: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正反面在同一页面)复印件,户口本(户主与本人页)复印件;

(2)与应聘岗位相匹配的学历学位证书。取得国外或境外学历学位的应聘人员,还须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境内高校2026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在读证明或《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暂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国(境)外高校2026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成绩单、预计毕业时间证明等材料。

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代码及名称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一致,以教育部最新专业目录为准。因专业目录调整、院校专业设置变更或国(境)外留学导致专业代码或名称与招聘岗位要求不一致的,由学校招聘领导小组专项审核。应聘人员须提供专业课程清单及相关证明材料,国(境)外留学归来人员还须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以下材料:已取得应聘岗位要求学历学位的应聘人员,提供带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暂未取得应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的2026年应届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4)报考时已与我省党政机关(含派出机构)、事业单位建立人事关系的应聘人员,须按照人事管理权限,上传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

(5)相应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书和材料。

4.报名要求

(1)应聘人员须如实填写报名信息,按要求准确、完整提供各项佐证材料。因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导致无法正常报名、参加考试等后果的,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

(2)每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考多个岗位的,报名无效。

(3)应聘人员须及时关注海南师范大学官网(https://www.hainnu.edu.cn/xxgg/list.htm),查询公开招聘相关通知。

(二)资格审查及准考证发放

1.线上资格初审

学校根据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并于2026824日前在海南师范大学官网公布可参加笔试的人员名单。

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查询线上资格初审结果。初审通过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初审未通过的,可在规定时间内补齐材料重新提交或改报其他岗位。逾期未提交或重新提交后仍未审核通过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报名系统将于规定时间内准时关闭。

2.每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符合条件的应聘该岗位人数的比例要达到1:3方可组织考试。未达到1:3比例的,则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的招聘。招聘岗位被取消的,不再安排相关应聘人员再次报名。

3.打印准考证

报考人员通过资格审查的,请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通知,请考生留意海南师范大学官网。

4.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弄虚作假、不符合报考条件或违反招聘规定的,一经发现,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三)组织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笔试、面试成绩按6:4的权重计入总成绩(笔试占60%,面试占40%)。笔试、面试均全程录像。

1.笔试

严格按照《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工作规则(试行)》(琼人社规〔20259号)组织笔试。按照“干什么,考什么”的原则分别命题,测试应聘人员的岗位相关专业知识水平。笔试采取线下考试方式,时间与地点详见准考证。

招聘岗位及笔试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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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试为闭卷考试,满分为100分。各岗位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不再进入面试环节。笔试成绩和合格分数线在海南师范大学官网上公示3天。

2.面试资格复审

1)面试资格复审人选从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按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岗位的招聘人数在10人以上的比例为1:29人以下的比例为1:3。末位出现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确定。入围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在笔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海南师范大学官网上进行公布。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以海南师范大学官网发布的公告为准。

2)因应聘人员自愿放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空缺,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名单于面试前3天在海南师范大学官网进行公示。

3)资格复审须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相应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书和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查验原件,收复印件)。其中:

已取得应聘岗位要求学历学位的应聘人员须提供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以及学信网打印带有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

暂未取得应聘岗位要求学历学位证书的2026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成绩单原件、在读证明原件(须包含就读专业、预计毕业时间等内容),以及学信网打印带有二维码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留学回国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资格复审时未能提供上述材料的,取消面试资格。

3.面试

(1)资格复审结束后,在海南师范大学官网发布面试公告并公布参加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和地点以公告为准。

(2)学校严格按照《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规则》(琼人社规〔202510号)开展面试工作。学校分不同岗位组织5或7名专业相同或相近专家组成的面试小组对应聘人员进行面试,其中本校考官不超过60%。面试采取术科基本技能展示、试讲等方式开展,主要测评应聘人员适应实际岗位要求的综合素质。面试结束后,应聘人员应在候分区当场核对本人的抽签顺序号、准考证号、面试成绩,确认无误后签名离场。面试成绩当天在海南师范大学官网公布。

招聘岗位及面试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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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面试实行百分制,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

4.考试综合成绩确定

考试综合成绩为100分,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6:4的比例确定,依据“四舍五入”法,综合成绩折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综合成绩在海南师范大学官网公布。

报考同一岗位的有2名以上应聘人员出现考试综合成绩相同时,其名次排列按以下办法确定: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如笔试成绩再出现相同的,按术科项成绩确定排名顺序。

面试结束后,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并在海南师范大学官网进行公示。

(四)体检和考察

1.根据岗位的招聘人数,从应聘人员中,按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

2.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由海南师范大学统一组织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海南师范大学支付。

3.体检结果应及时告知体检环节的应聘人员。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自收到体检结果之日起7天内向海南师范大学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应另外选择同级别或以上级别医疗机构进行,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时应当有纪检人员陪同,复检只能进行1次。

4.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体检结果由招聘领导小组等额确定考察人选。体检不合格的,不进入考察环节。

由海南师范大学抽调有相关经验的人员组成考察小组到应聘人员原工作或学习单位,对考察人选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调查了解,查阅个人档案,并形成考察报告。同时,学校将通过全国教师信息管理系统对考察人选进行教职工准入查询,查询不通过者,取消聘用资格。

5.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不予聘用。自愿放弃的,须提交自愿放弃书面说明,明确应聘岗位、放弃原因等,本人签名。由此产生的岗位空缺,在应聘相同岗位且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递补名单在海南师范大学官网发布。

(五)拟聘人员的确定和公示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经学校党委常委会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海南师范大学官网上对拟聘人选进行公示,倾听群众意见,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存在争议的,由海南师范大学进行调查处理,调查处理结果及时报送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可从应聘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递补名单在海南师范大学官网发布,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1.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人选在公示期间放弃聘用的;

3.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六)核准

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经调查不存在问题的,及时将《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花名册》、拟聘用人选的考试成绩、集体研究拟聘用人员的会议纪要等材料报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经核准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学校发出《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聘用通知书》,并将《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存入本人档案。

(七)办理聘用及相关待遇

1.学校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办理拟聘人员报到手续。拟聘人员无故不按规定时限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2.报到手续完成后,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首轮聘用合同期限为5年,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招聘人员享受的待遇按我省事业单位相关规定执行。

3.受聘人员可凭《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办理党(团)关系、档案、户口迁移等相关手续。


五、纪律与监督

(一)公开招聘实行回避制度。招聘工作人员如存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的情形的,应当实行回避。

(二)严格执行招聘纪律。如有违反《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规〔2025〕2号)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三)公开招聘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监督。招聘工作全部实行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监督。

1.学校督查督导监督或投诉电话:0898-65883513

2.学校监督或投诉邮箱:hsddb@hainnu.edu.cn

3.海南省教育厅人事处:0898-65322302

4.海南省人社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和工资福利处:0898-65336895(工作日8:00-11:30,14:30-17:30)。


六、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钟老师、于老师

联系电话:0898-65888166/65881451

电子邮箱:hs2026zp@163.com

(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1:30,14:30-17:30)

本公告由海南师范大学人事处负责解释。


附件1:海南师范大学2026年公开招聘专任教师岗位表.xls

附件2:报名提交材料清单及范例.docx  

附件3:海南师范大学2026年公开招聘专任教师报名信息表.xlsx

附件4: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pdf

附件3:海南师范大学2026年公开招聘专任教师报名信息表.xlsx

附件1:海南师范大学2026年公开招聘专任教师岗位表.xls

https://rsc.hainnu.edu.cn/2026/0803/c4446a168635/page.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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