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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届生 浙江宁波大学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2人公告

报名开始:2020年4月24日

            

报名截至:2020年4月29日


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宁波大学决定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2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宁波大学是一所新兴的地方综合性大学,是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浙江省、教育部和宁波市共建高校,浙江省五所首批重点建设高校之一,为浙江省属全日制本科院校,公益二类事业单位。

二、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核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考试、体检和考核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三、招聘岗位及条件

 

学院/部门

岗位类别

岗位名称

人数

岗位职责

专业、学历/学位要求

招聘范围

其他资格条件

体育学院

教学科研(专技十二级)

教学科研

1

篮球项目专业课程教学、篮球高水平运动队训练竞赛指导工作

本科为体育教育或运动训练专业,且研究生为体育学一级学科;研究生学历且硕士及以上学位

全国

男性,历届生(已取得学历学位),具有1年以上工作经历,作为球队上场队员参加CUBA中国大学生篮球联赛(或其他同级别篮球比赛)获全国赛前八名,年龄35周岁以下

校园规划与建设处

其他专技(十二级)

项目管理

1

工程项目现场管理等

土木工程一级学科或建筑学一级学科;研究生学历且硕士及以上学位

全国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 2020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2.历届生(已取得学历学位),有2年以上项目管理工作经历,年龄35周岁以下

注:1.年龄、工作经历的计算截止时间均为公告发布之日。

2. 2020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2019年9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毕业)可凭学生证、就业协议或就业推荐表报名,但须在2020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到期未取得的不予录用;2019年10月1日至2020年9月30日毕业的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可等同于国内2020年全日制普通应届毕业生,报考时仍未毕业的可凭国(境)外学校学籍证明报名,但须于2020年12月31日前取得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到期未取得的不予录用),国(境)外留学人员专业相近的以所学课程为准。

3.凡公告中提到的工作经历均为全职工作经历,需提供劳动合同以及人事部门出具的所从事工作岗位的职责及内容的证明。

四、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程序

1、报名办法

本次公开招聘岗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

时间:2020年4月24日9时—2020年4月29日16时

网址:宁波大学招聘系统(http://zhaopin.nbu.edu.cn/)

报考者进入“立即注册”,按要求输入个人信息及相关证明材料,严格按照招聘所设条件进行报名(不如实填写的,取消报名资格),逾期则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

2、资格初审

时间:2020年4月30日9时—2020年5月7日16时

招聘单位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初审期间,报名系统不再对报考人员开放。证件不全、提供材料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报名资格初审。

3、其他

各岗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数和招聘计划数之比须不低于3:1;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若符合报考条件的人数和招聘计划数比例不足3:1的,将取消该岗位招聘。

(二)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体育学院的教学科研岗位采取试讲的方式,校园规建处的项目管理岗位采取面试的方式。面试命题委托具有考试命题资质的独立第三方机构命题;试讲内容直接在试讲通知中公布。

1、资格复审

招聘单位将在面试前,将对入围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将在宁波大学人事处网站上另行通知。

参加资格复审者请携带身份证、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其中属于2020年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的可凭学生证、就业协议或就业推荐表;属于2019年10月1日至2020年9月30日毕业的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可凭国境外学校学籍证明,其他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可凭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证书、劳动合同、工作经历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具体提供材料视报考岗位的条件要求而定)。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资格复审;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作自动放弃。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现场领取《面试(或试讲)通知》,考生凭身份证和《面试(或试讲)通知》,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或试讲)。

2、面试(或试讲)

面试(或试讲)主要测试报考者专业(或教学科研)能力、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或试讲)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未按通知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或试讲)的考生视作自动放弃。

3、成绩

本次公开招聘的岗位,按面试(或试讲)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考生可在面试(或试讲)后3个工作日登陆宁波大学人事处网站(http://rsc.nbu.edu.cn/)查看面试(或试讲)成绩以及参加体检与考核人员名单。

(三)体检与考核

参加体检人员在接到电话或邮件通知后,按要求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执行。

体检结束后,招聘单位将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核。考核不合格者淘汰。

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由主管部门报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在宁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仍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招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五、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1、宁波大学人事处网站(http://rsc.nbu.edu.cn/);

2、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nbhrss.gov.cn/,“专题专栏/事业单位进人专栏”)。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一般仅在宁波大学人事处网站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二)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下述监管部门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宁波大学(纪委):0574—87600092;

(三)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六、咨询

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招聘单位直接咨询。

单位地址:宁波大学人事处(风华路818号)

咨询电话:0574-87600288(联系人:周老师)

宁波大学

2020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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