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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届生 2020年浙江国际海运职业技术学院招聘教师13人公告

报名开始:2020年4月26日

            

报名截至:2020年5月15日


因事业发展需要,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要求,经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浙江国际海运职业技术学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纳入事业单位报备员额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浙江国际海运职业技术学院是经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由舟山市人民政府主管的公益二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学校坐落在风景秀丽的“海天佛国、渔都港城”——浙江舟山群岛新区,是一所以航运类专业为龙头,海洋装备制造、港贸物流、石油化工等专业(群)为主体,其它专业协调发展,涉海特色鲜明的公办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学校分为新城和岱山二个校区,占地约600亩,建筑面积16万平方米。学校设有航海工程学院、船舶工程学院、港口管理学院、海洋旅游学院、国际教育学院、石油化工学院、东海教育学院、社科体艺部等8个教学单位。学校全面推行ISO9001:2015质量管理体系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教育和培训质量管理规则,是中国政府履行《STCW公约》的履约院校。目前开设国家海事局批准的各类船员培训项目27项,学校积极开展国际合作交流,积极服务“一带一路”。学校大力开展校企合作产教融合,与香港董氏集团、新加坡万邦集团、日本常石集团、美国皇家加勒比邮轮有限公司、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浙江石油化工有限公司等海内外知名企业建立了紧密合作关系。

二、招聘计划

本次浙江国际海运职业技术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3名,招聘计划及报名条件详见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政治思想表现好,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不良行为记录,愿意履行教师义务,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二)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学生,有献身教育事业的精神;

(三)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任职资格、技能要求等条件;

(四)户籍不限;

(五)目前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0年应届毕业生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六)留学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视同全日制普通高校同等学历、学位;

(七)工作经历等相关资历时间的计算截止至2020年4月26日,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四、信息发布平台

(一)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http://zsrls.zhoushan.gov.cn/

(二)浙江国际海运职业技术学院网站:

http://www.zimc.cn。

其中,浙江国际海运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为发布考试、体检、考察等相关信息的唯一平台。

五、报名办法和资格审查

本次报名采用电子邮件报名的方式。

(一)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5月15日16:30止。

(二)报名所需材料:

1.身份证;

2.学历学位证书,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2020年应届毕业生还未取得证书的,报考需提供《就业推荐表》或相关证明;

3.贴有近期一寸彩照的《舟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

4.报考岗位需要的工作证明、劳动合同、社会保险证明、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书、党员证件(证明);

5.其它相关获奖证件证书等材料。

(三)报名办法:

报名人员请将上述报名所需材料以jpg图片格式,在规定报名时间内发送至邮箱:zszimc@126.com(邮件主题设为“应聘xx岗位+姓名”),过期不予受理报名,初审通过人员名单请关注学校网站。考生在考试前将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复审时考生需提供所有证件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否则作自动放弃处理。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具体请关注浙江国际海运职业技术学院网站的网上通知。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考人数应达到招聘岗位计划数的3倍,如达不到规定比例,核减或取消计划。博士研究生需求岗位不限开考比例。对报考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过程中,发现提供虚假材料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招聘或聘用资格。

六、考试形式

考试时间暂定5月中下旬,各岗位考试方式具体详见附件1。

笔试内容主要为与报考岗位相关的学科专业知识、综合应用能力等。笔试满分为100分。面试主要测试语言表达能力、综合能力等。说课主要测试专业知识、教学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用能力等业务水平。技能测试主要测试报考岗位需要的技能水平和实操能力。面试、说课、技能测试满分均为100分,合格分均为60分,低于60分的,不进入下一环节。

序号2-9岗位如果合格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达到15:1,则在面试前增加笔试环节。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计划数1:6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面试对象人数若出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笔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

序号10-11岗位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面试对象人数若出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考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考试形式为“面试+说课”的,按面试成绩60%,说课成绩40%折合成为总成绩;考试形式为“面试+技能测试”的,按面试成绩60%,技能测试成绩40%折合成为总成绩;考试形式为“笔试+面试+技能测试”的,按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40%,技能测试30%合成为总成绩;考试形式为“笔试+面试”的,按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合成为总成绩。

若总成绩相同,则分别以笔试、面试、说课、技能测试由高到低优先级排序,若成绩仍相同,则进行加试。

考试工作由浙江国际海运职业技术学院组织实施,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及办法另行通知。

七、体检和考察

体检参照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政策并按有关操作规程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考察标准按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考察不合格者不得聘用。

如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和考察工作由浙江国际海运职业技术学院负责组织实施。

八、公示及聘用

经体检、考察合格者,按岗位确定拟聘用人选,在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和浙江国际海运职业技术学院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填写《舟山市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审核表》,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对象公示后,聘用对象在规定时间内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2020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能在2020年10月31日前取得报考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等证书的,均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对象公示后,均不再递补。

九、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须用第二代身份证号码注册报名。

(二)报考人员对本招聘公告有异议的,可在公布之日起7日内向浙江国际海运职业技术学院反映。

(三)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四)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浙江国际海运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80-2095118,2095011,监督电话:0580-2095018。

附件1:2020年上半年浙江国际海运职业技术学院招聘计划表.xls

附件2:舟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浙江国际海运职业技术学院

2020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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