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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理工职业大学2025年2026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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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及兵团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法规政策,新疆理工职业大学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新疆理工职业大学是教育部2025年批准成立的一所公办本科职业大学,隶属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学校坐落于拥有“五口通八国,一路连欧亚”美称的新疆喀什草湖项目区,校园规划用地3250亩,总建筑面积109万平方米。学校依托深圳职业技术大学为组长单位的30余所对口支援院校,通过“大组团+小组团+专业包建”模式给予全方位支援,构建了以理工科为主,以能源电力、纺织服装为特色,工、农、经、管等多学科交叉融合的发展格局。2025年首批设置6个学院(部)9个专业,2030年拟设置14个学院(部)55个专业。
 
  二、招聘原则和方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考试(分岗位进行笔试/面试/试讲/实操)与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三、招聘人数
 
  2026年新疆理工职业大学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98名。岗位详见《2026年新疆理工职业大学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
 
  四、招聘对象
 
  普通高校应往届毕业生(应届本、硕毕业时间截止为2026年7月31日,应届博士毕业时间截止为2026年12月31日)及具有高级职称的高层次人才。
 
  五、招聘条件
 
  (一)报名条件
 
  1.符合招聘岗位年龄要求:本科不超过38周岁(1987年12月16日及之后出生);硕士不超过40周岁(1985年12月16日及之后出生),其中辅导员岗位不超过33周岁(1992年12月16日及之后出生);博士和副高级职称不超过45周岁(1980年12月16日及之后出生);正高级职称不超过50周岁(1975年12月16日及之后出生)。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
 
  4.热爱教育事业,遵守高校教育工作者行为规范,具有强烈的责任感和奉献精神。
 
  5.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与工作能力;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需取得国家教育部留学认证。
 
  7.具备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8.国家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报考的,须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二)下列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行政处分或正在接受组织调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六、招聘方式
 
  1.专任教师岗:采取面试(试讲/实操)、考察相结合的方法择优录取。
 
  2.辅导员岗、其他专业技术岗、管理岗:采取笔试、面试、考察相结合的方法择优录取。
 
  七、信息平台发布
 
  兵团考试信息网(http://btpta.xjbt.gov.cn)、新疆理工职业大学校园网主页(https://www.xjvut.edu.cn)、新疆理工职业大学人事处网站(http://dwjsgzb.xjvut.edu.cn)为本次招聘工作信息发布的官方平台。
 
  八、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程序为:①网上报名(https://zp.xjvut.edu.cn:18080/zftal-hrm/vuejs/recruitment/index.htm),②资格审查,③考试(笔试/面试/试讲/实操),④心理测试,⑤综合评议,⑥体检,⑦递补,⑧考察,⑨公示,⑩聘用。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博士等高层次人才不受岗位数和报名时间限制,均采取随时招录、单独招录等招聘方式全年招聘。硕士专任教师岗、其他专业技术岗、辅导员岗、管理岗报名起止时间为2025年12月16日至2026年3月1日。
 
  2.报名所需材料
 
  (1)报名表及《个人诚信承诺书》。
 
  (2)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和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扫描件等材料。
 
  (3)个人简历、科研学术成果、奖励荣誉证书等。
 
  (4)同意报考证明(国家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提供)。
 
  (5)学历、学位证书和学信网、学位网验证报告(本科至最高学历学位),学校出具的成绩单。如属国内取得的学历学位,须提供岗位所要求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和学位证;如属国(境)外取得的学历,须提供岗位所要求的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www.cscse.edu.cn)学历认证。
 
  (6)专业技术职务证书(或聘书)、任命文件(或聘书)等相关材料。
 
  (7)岗位要求为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的,应提供所在组织部门、基层党委三个月内出具的党员身份证明,未作要求的不用提供。
 
  (8)岗位所需的其他材料。
 
  每名应聘人员只能选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要结合自身实际,认真阅读报考岗位设定的条件,选报自己适合的岗位,防止错报、误报。报名时,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按相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报名材料,骗取报考资格及恶意扰乱报名秩序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二)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按照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结合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人员,进入考试环节。应聘人员请及时登录新疆理工职业大学招聘系统查看结果,或电话咨询应聘单位资格审查结果。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有报考信息不实、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情形的,随时取消其报名或聘用资格。
 
  (三)考试(笔试/面试/试讲/实操)
 
  1.笔试:报考辅导员岗、其他专业技术岗、管理岗的须参加笔试;报考专任教师岗免于笔试。笔试按照1:3设置开考比例,60分为合格分数线,采取线下闭卷考试方式进行,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岗位数。对笔试成绩达到及格线的应聘人员按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岗位招聘计划数的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达不到进面比例的,按分数实际合格人数全部进入面试。
 
  2.面试(试讲/实操):参加面试人数按照岗位招聘人数实际情况确定。面试(试讲/实操)由各用人单位自行组织,面试满分100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
 
  笔试/面试/试讲/实操的时间、地点以另行通知为准。
 
  3.总成绩计算方式:
 
  ①专任教师岗: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
 
  ②辅导员岗、其他专业技术岗、管理岗: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总成绩,若出现总成绩相同的情况,则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排名先后。
 
  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照岗位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心理测试的人员。
 
  (四)心理测试
 
  通过各单位资格审查人员需要参加学校组织的心理测试,通过线上测试的形式开展,具体组织方式及时间以工作人员通知为准。心理测试结论为不合格者,取消进入综合评议资格。
 
  (五)综合评议
 
  凡通过心理测试人员,须参加校级综合评议。主要包括综合素质(学历背景,阅历潜力)、教学科研能力(专业技能,业绩成就等)、现场表现(语言表达,仪容仪表)等方面。面试满分100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综合评议结论为不合格者,取消进入体检资格。
 
  (六)体检
 
  各招聘单位根据综合评议结果,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在二甲以上医院进行,参照公务员招录体检标准执行。体检结果要有“合格”或“不合格”明确结论,并须由该医院体检中心予以签字、盖章并注明时间,并提交体检诚信承诺书。体检结论为不合格者,取消进入考察资格。体检不合格需要进行复查的,经招聘单位同意后,可复查一次,以复查结论为准。
 
  (七)递补
 
  如有报考者因体检不符合要求或主动放弃等情况,造成招聘岗位空缺的,由用人单位研究决定是否递补,递补按照该岗位报考者考试成绩从高到低进行递补,每个岗位只递补一次。
 
  (八)考察
 
  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入考察,各招聘单位负责对本单位考察人选的档案信息、户籍所在地信息、毕业院校表现、原单位工作表现等进行全方位的考察,考察内容包括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及家庭社会关系等方面的情况。考察结论为不合格者,取消公示环节资格。
 
  (九)公示
 
  考察结束后,新疆理工职业大学按照岗位拟招聘计划数,根据应聘人员的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等,按照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新疆理工职业大学人事处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
 
  (十)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者,经学校审定后,报兵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对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考核制度,试用期为6-12个月(自入职开始计算),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新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单位最低服务期限为博士8年,其他人员5年。
 
  九、到岗后资格复核
 
  拟聘用人员报到后,学校对拟聘用人员相关情况进行资格复核,报到时未能提供岗位所需学历毕业证、学位证的,或证书与证明材料不一致的,或存在不诚信行为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十、监督
 
  新疆理工职业大学纪委机关(监察专员办公室、党委巡察办公室)对本次招聘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参加招聘工作的考官或工作人员要严格实行回避制度。对于违反规定的考官、工作人员,将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进行严肃查处、追责问责。对于报考人员违反规定的,取消其考试资格;有舞弊等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不属于报考范围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监督电话:0998-6392246
 
  十一、招聘有关事项
 
  (一)请各位报考人员务必按时参加各项招聘程序,超过时限未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
 
  (二)本《公告》确定的时间、地点及有关事项,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的,以新疆理工职业大学网站公告为准,因查看其他渠道信息影响招聘程序与结果的,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三)本《公告》所附相关文件与公告具备同等效力,请报考人员仔细阅读。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造成的报考失误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对违反招聘纪律的报考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触犯法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四)本《公告》由新疆理工职业大学负责解释。
 
  十二、联系方式
 
  (一)具体招聘岗位问题请咨询各单位招聘负责人(联系方式详见招聘计划表)。
 
  (二)其他咨询:蒋老师   联系电话:0998-2558512、17809972607
 
  学校网址:https://www.xjvut.edu.cn
 
  新疆理工职业大学人事处网址:http://dwjsgzb.xjvut.edu.cn
 
  附件:
 
  1.2026年新疆理工职业大学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2.2026年新疆理工职业大学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xlsx
 
  3.2026年新疆理工职业大学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待遇表.docx
 
  4.新疆理工职业大学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docx
 
  5.同意报考证明.docx
 
  新疆理工职业大学
 
  2025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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