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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届生 2021年山西晋中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报名开始:2021年6月24日

            

报名截至:2021年6月28日

晋中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独立设置的全日制公办高等院校,以培养专科层次幼儿园、小学合格师资和现代服务业高素质技能型人才为主。学校前身,是与共和国同龄的山西省太谷师范学校和创建于1985年的山西省太行师范学校,具有悠久的办学历史。经过70多年的辛勤耕耘与探索,学校积淀了深厚的文化底蕴,形成了鲜明的办学特色,取得了卓越的办学成果,为晋中市乃至山西省基础教育的改革发展和经济腾飞做出了突出贡献。为切实加强学校人才队伍建设,不断改善人才队伍学缘结构,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晋人社厅发〔2017〕35号)《关于做好2021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21〕17号)等政策规定和要求,晋中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计划组织实施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为做好此次公开招聘工作,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2.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3.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4.坚持优化结构、保障重点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所需具体要求的应往届高校毕业生(不含委培、定向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

2019年、2020年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视同为2021 年高校应届毕业生。

2019年1月1日至资格复审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可以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

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的人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可以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条件;

5.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国内2021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国(境)外应届毕业生须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并完成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

6.具有岗位所需的年龄条件(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为1985年6月15日至2003年6月15日期间出生,其他以此类推)。

7.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晋西北计划)和参加我省“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不含2018年以后录用的选调生)、“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等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可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

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可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对待,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

以上服务(服役)期满截至时间均为2021年6月15日。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其中,非2021年应届毕业的全日制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专科或本科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3.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招聘为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要求的人员;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8.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

应聘者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招聘条件或岗位要求的辞退、现役、试(聘)用期、服务期、各类从业(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等的截止时间,除岗位有明确要求外,均为公告发布之日。

四、招聘计划及岗位具体要求

晋中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1年工作人员招聘计划为11名,招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以《晋中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为准。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晋中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制定公开招聘实施方案,于2021年6月15日在晋中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网站(http://www.sxjzsf.edu.cn/)、晋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sxjz.gov.cn/)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21年6月24日--2021年6月28日

(工作日上午8:30-11:30 下午15:00-17:30)

2.报名地点: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广安街189号晋中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行政楼二楼报告厅。

3.报名办法:报名采取本人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每人只限报一个岗位,多报者无效。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其中应聘者在《晋中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所填写的专业应当与报考者本人取得高校毕业证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如毕业学校按照一级学科发放毕业证的,须如实填写毕业证所载一级学科名称,《报名登记表》“备注”栏中写明所学具体专业并提供毕业学校相关管理部门出具的学习成绩单;国外毕业留学生的专业由晋中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结合岗位需求进行认定。)

报名时须提交以下相关证件和材料(除证件原件外均为A4纸格式):

1)本人有效身份证、研究生阶段的毕业证、学位证(未领取毕业证的2021年应届毕业生可提供毕业院校出具的学历、所学专业证明、学位获得情况,对本科专业有要求的还需提供本科阶段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对学习方向有要求的还需提供毕业学校相关管理部门出具的学习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打印)1份;认证报告(学位网打印)1份;已毕业的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2)根据报考岗位要求,需提供的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党员组织关系所在地出具的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证明原件(公告附件下载);

3)本人近期一寸同版红底免冠照片4张(背面需标清姓名);

4)《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考生个人健康状况承诺书》(公告附件下载,个人内容须打印,在现场报名时提交审核并由报考者本人签名确认);

5)单位在职人员应聘的,须征得本人所在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并出具同意报考证明,证明要求说明是否正式在编人员,何时通过何种方式参加工作,截止招聘公告发布之日的工作年限等;

6)2019 年、2020年毕业生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的,还需提供个人未落实工作单位承诺书及档案存放证明;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应届生岗位的,还需提供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未落实工作单位承诺书及合格证书(暂未领取合格证书的,下载并填写《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并由服务所在地和市以上派出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确认,大学生村官由市、县两级组织部门审核盖章,“教师特岗计划”项目人员由省教育厅盖章、“三支一扶”项目人员由团省委或省人社厅盖章、“西部计划”项目人员由团省委盖章,“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项目人员由服务地县级人社局和市农委审核盖章)。

7)山西省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需提供合格证书,暂未领取合格证书的考生须打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由服务所在地和市以上派出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确认(大学生村官由市、县两级组织部门审核盖章,“教师特岗计划”项目人员由省教育厅盖章、“三支一扶”项目人员由团省委或省人社厅盖章、“西部计划”项目人员由团省委盖章,“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项目人员由服务地县级人社局和市农委审核盖章)。(注:《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下载打印两份。一份在报名时提供,在“服务地考核意见”栏中由服务单位和服务单位所在地派出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确认。另一份在资格复审时提供,需在“派出单位意见”栏中由市以上派出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确认提供。)

退役军人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退伍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和当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8)按照国家和山西省疫情防控要求,考生在报名、笔试、面试等现场环节须接受手机健康码查验及体温测量,健康码绿码及体温测量正常者,方可参加现场环节。考生要服从现场管理,按要求全程佩戴口罩,注意保持距离,做好疫情防范工作。

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处理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凡因信息填报有误、不全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报名者自负。

4.资格初审

时间:2021年6月29日—— 2021年6月30日。

学校教务处、人事处、相关系部等部门组成资格审查组对应聘者的条件逐项进行审查。资格初审主要审查报考人员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政治面貌、毕业学校等信息。资格初审结果将在晋中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网站公布。

5.其他事项:

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应达3:1以上方可开考。不达该比例的招聘岗位,原则上予以取消。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岗位在报名结束后未达规定比例被取消的,其取消的名额将转为相应的一般性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岗位进行招聘并安排两天时间报名(详见补充公告)。

招聘岗位被取消的报考人员,可根据报考条件进行改报,并在规定时间重新提交《报名登记表》至报名处。在规定时间内未改报其他岗位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改报。

招聘岗位取消、调整情况,将在晋中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发布补充公告。

(三)考试与资格复审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成绩采取百分制,综合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0分(其中笔试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0分)。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即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计划数的岗位),综合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若2名以上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相同时,原则上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加试一场面试,应聘人员的成绩名次按面试加试成绩排列。

1.笔试

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

笔试内容:笔试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两部分。其中公共基础知识占40%,内容为时事政治、教育学、心理学、与教育相关的法律法规、新课程理论和教师职业道德等;专业知识占60%,内容为招聘岗位所需的相关专业知识。笔试内容不指定统一教材。

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将通过晋中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网站另行通知,笔试的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详见《准考证》。

考生请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参加招聘的各个环节都须携带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两证不全的不得参加考试。身份证过期、丢失的请提前到公安机关办理临时身份证。

考生笔试成绩在晋中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网站公布。

2.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由学校负责。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与计划招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人选,如最后一名出现并列名次时,一同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环节,人数未达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及地点在晋中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网站公布。

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应提供毕业证、学位证(未领取毕业证的2021年应届毕业生可提供毕业院校出具的学历、所学专业证明、学位获得情况)、身份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招聘单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除按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员还要求提供以下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019 年、2020年毕业生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的,还需提供个人未落实工作单位承诺书及档案存放证明;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应届生岗位的,还需提供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未落实工作单位承诺书及合格证书(暂未领取合格证书的,下载并填写《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并由服务所在地和市以上派出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确认,大学生村官由市、县两级组织部门审核盖章,“教师特岗计划”项目人员由省教育厅盖章、“三支一扶”项目人员由团省委或省人社厅盖章、“西部计划”项目人员由团省委盖章,“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项目人员由服务地县级人社局和市农委审核盖章)。

已毕业的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已就业人员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机关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

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须提供服务期满证书等相关材料或与报名时一致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由服务所在地和市以上派出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确认)。

应聘人员毕业院校按照一级学科发放毕业证的,还需提供学校出具的专业证明及在校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的,取消该应聘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若取得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确认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依次递补面试资格复审人选,不足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

3.面试

面试由晋中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制定实施方案。

1)应聘专技岗1到专技岗9的人员,面试分讲课与答辩两部分,讲课成绩占80%,讲课时间20分钟,内容为我校现行专业教材,采取面对评委讲课形式进行。应聘人员提前1小时到达候考室抽课、备课。答辩在应聘者讲课结束后进行,成绩占20%,现场抽取答辩题目,时间8分钟。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和形式等适时在晋中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网站进行发布公告。

2)应聘专技岗10、11岗位的人员,面试分案例分析与答辩两部分,两项各占50%,时间均为10分钟。案例分析重点考察应聘人员思想政治素养和逻辑思维、语言组织与讲授能力等。答辩在应聘者案例分析结束后进行,现场抽取题目进行答辩。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和形式等届时将在晋中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网站进行发布公告。

3)面试工作将全程录音录像。

4)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将在面试全部结束后第一时间予以公布。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和考察由晋中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聘工作领导组组织实施。

1.体检

1)做好事前准备和保密工作。体检有关事宜在晋中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网站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2)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修订)》执行。体检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可在接到通知3天内提出复检申请,应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及家属对复检结果仍有疑义的,承担复检的医院应组织相关专家进行会诊,做出最终结论。对因怀孕不能全部完成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体检有关事宜在晋中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网站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2.考察:

主要对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进行考察。不按规定参加考察者,视同放弃资格。

考生自动放弃体检、考察形成的岗位空缺,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考察不合格者不得聘用,由此形成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晋中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拟聘人员内容包括:招聘岗位,招聘数量,招聘专业,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学历(学位)、考试成绩、排名等信息。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考生应诚信报考。对进入体检、考察及其以后环节提出放弃的,接到聘用通知后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材料报到的,取消其相应的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拟聘用人员与原用人单位之间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须由本人自行与原单位按相关规定解除,否则不予聘用。

六、严肃招聘纪律

(一)建立舆情监测报告制度,强化应急处理。晋中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将切实履行好整个招聘过程各项工作的主体责任,制定工作预案,及时处置公开招聘工作过程中的各类常规问题或突发事件,重要情况要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

(二)严格落实公开制度,构建全程公开机制。为进一步提升公开招聘的公信力,公开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招聘信息、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工作的结果或结论及拟聘用人员信息,均应及时在晋中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网站向社会公布,确保社会公众的知情权、监督权。

(三)严格落实回避制度。要认真落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关于回避制度的规定。在公开发布的招聘信息中,要明确有关人员回避的要求。对违反回避规定的要及时予以纠正。造成不良影响的,要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四)加强监督巡视力度。市人社局和学校党委、纪委要加强对本单位招聘工作的内部监督力度。市级人社部门通过现场巡视加强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特别是笔试、面试环节的监管力度。

(五)严肃处理违规违纪行为。对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规定的,任何单位或个人可以向市级人社部门、纪检监察机关投诉、举报。对公开招聘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处理。

七、咨询、监督电话

招聘政策和具体事宜可咨询晋中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政策咨询:0354—3127015 (党政综合办)

0354—3127795 (人事处)

监督电话:0354—3127015 (党政综合办)

0354—3127168 (纪检监察室)

咨询、监督电话开通时间:招聘期间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特别提示: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面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举办的各类事业单位招聘培训辅导班和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附件:

1.晋中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2.晋中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3.诚信承诺书

4.中国共产党党员证明

5.个人未落实工作单位承诺书

6.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未落实工作单位承诺书

7.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

8.考生个人健康状况承诺书

晋中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21年6月15日

附件:1-8.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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