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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城市建设学院2025年招聘公告(第一期)

报名开始:即日起

            

报名截至:见文内

一、学校简介

沈阳城市建设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的民办普通本科高校,其前身为创建于2000年的沈阳建筑大学城市建设学院,2013年成功转设为独立设置的本科院校。学校坐落于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东北地区中心城市——沈阳市,地处浑南区新行政文化中心核心地带,区位优势显著,发展前景广阔。

学校占地面积61.62万平方米,建筑面积44.77万平方米,校园环境优美,教学设施先进。现设有32个本科专业,构建了"以工学为主体,管理学、艺术学、文学、经济学多学科协调发展"的特色学科体系,重点服务建筑业、装备制造业、信息技术产业等区域支柱产业。现有全日制在校生1.2万余人,是辽宁省第二批转型发展试点高校,并于2024年成功获批辽宁省硕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单位。

学校秉承“业精弘德、学勤出新”的校训,践行“质量立校、人才强校、特色兴校、文化铸校”的发展战略,坚定地方性、应用型的办学定位,以建设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应用型大学为目标,致力于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为沈阳和辽宁的经济社会发展贡献力量。

二、招聘专业

学校现诚聘以下本科专业相关学科领域的博士人才。

三、引进与聘用标准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无违法犯罪记录,就读和工作期间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与其他单位无劳动关系纠纷;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有较强的团队协作精神;

4.本、硕、博至少有两个阶段与学校招聘专业一致或相关,国内院校毕业博士,毕业证和学位证双证齐全,国外院校毕业博士,需提供学位证书及教育部认定证书;

5.学科专业和研究方向符合学校学科与专业建设需要,具备较强的教学科研能力,近五年科研成果突出;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及其他条件。

7.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学校不予录用:报名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存在弄虚作假等问题的;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或党纪、政纪处分的;曾因不胜任岗位工作或其他原因被原单位辞退的;身体状况或其他不适合从事高校工作的;存在师德、师风问题的。

(二)分类标准

1.博士学位银龄教师

(1)具有较强的学术创新能力,在本学科领域取得一定的学术成果,能够准确把握本学科领域发展方向;

(2)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3)具有硕士生导师或博士生导师资格;

(4)年龄一般在63(含)周岁以下,特殊需求可以适当延长,但原则上不超过65(含)周岁,首次聘期不少于5年;

(5)已经办理了退休手续,领取了退休证明。

2.优秀青年博士教师

(1)具有良好的学术基础和发展潜力,在本学科领域取得一定的学术成果,能够协助学科带头人开展学科建设和科研工作;

(2)热爱教学工作,能够承担相应课程教学任务;

(3)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岁,首次聘期不少于5年。

四、福利待遇

引进与聘用的博士学位银龄教师、优秀青年博士教师待遇由基本薪资和科研绩效奖励两部分构成。

(一)基本薪资

依据学校薪资体系,按聘任职称等级兑现。

基本薪资总额为:教授20-28万元/年,副教授15-18万元/年,青年博士14-18万元/年。

(二)科研绩效奖励

按照学校相关科研绩效奖励管理办法执行,依据科研成果兑现,奖励金额不设置上限

(三)住房补贴

学校为入职的博士人才提供住房补贴,五年总额12万元。按月发放,每月2000元。

(四)科研启动资金

学校为入职的博士人才提供科研启动资金。依据个人申报,学校评审后统筹安排,理工类最高10万元,社科类最高5万元。

(五)其他福利

根据学校相关管理规定,聘用人员可享受完善的福利待遇,包括但不限于:五险一金、商业保险、带薪寒暑假、报销采暖费、免费通勤车、免费早午餐、单身教工公寓、健康体检等工会福利。

(六)沈阳市人才补贴

1.经审核通过符合条件的,可申请享受为期3年、每月2500元(共计9万元)的博士毕业生就业生活补贴(如遇政策变化以实际政策为准)。

2.经审核通过符合条件人员可享受在沈首次购房一次性购房补贴:博士毕业补贴7万元(如遇政策变化以实际政策为准)。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可根据需要二选一):

方式一:登陆我校报名网址:

    https://zp.syucu.edu.cn/zp.html#/,根据网站首页应聘须知进行报名信息填报。

方式二:填写相应应聘报名表(详见附件),并发送到邮箱cjrszp@163.com

同时将以下材料上传招聘网站(方式一)或同步发送到招聘邮箱(方式二):

1.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电子版扫描件;

2.各阶段教育部学历认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扫描件,到学信网下载;

3.身份证电子版扫描件;

4.各级、各类职称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或其他证书扫描件;

5.近五年教学科研业绩和获奖的相关材料。

(二)资格审查

学校根据报名表信息及相关材料进行初审,初审通过者,将安排面试等相关事宜。

(三)初步考核

学校根据实际岗位需要进行试讲考核/面试交流。

(四)面试考核。

(五)对拟录用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六)健康体检。

六、联系方式

1.地址:沈阳市浑南区全运五路501号 邮编:110167

2.学校官网:www.syucu.edu.cnhttp://www.syucu.edu.cn/http://www.syucu.edu.cn/ http://www.syucu.edu.cn/

3.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李老师 024-31679810

注:

1.本次招聘信息仅通过以下官方渠道发布:高校人才网、智联招聘、沈阳城市建设学院官方网站、官方微博及官方微信平台。所有招聘通知均以沈阳城市建设学院办公电话形式发出,不接受其他任何报名方式。请应聘者务必认准官方指定渠道,谨防虚假招聘信息。

2.试用期六个月,满足岗位要求,考核合格者予以转正,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附件1:沈阳城市建设学院博士研究生应聘报名表.doc

 附件2:沈阳城市建设学院银龄教师应聘报名表.doc


沈阳城市建设学院,期待与您携手,共谱教育华章!

招聘信息.jpe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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