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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补充招聘专职辅导员5人公告

报名开始:2022年6月3日

            

报名截至:2022年6月7日

根据学校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拟面向社会增加招聘合同制专职辅导员5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共招聘专职辅导员5名,其中男性3名,女性2名。

二、应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具有较强的纪律观念和规矩意识,遵纪守法,为人正直,作风正派,廉洁自律。无违法违纪行为记录。热爱学生和学生工作,具有健康的体魄和良好的心理素质;

3.热爱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具有高度的责任感和奉献精神,有志于长期从事学生工作;

4.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且第一学历为统招本科并具有学士学位,专业不限。在校期间表现良好,成绩优秀;同等条件下,博士研究生优先考虑;

注:符合条件的2022届毕业生(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准予报考,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的,须提供由本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规定的材料外,还要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担任过主要学生干部或有专、兼职辅导员工作经历,品学兼优、遵纪守法,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6.硕士研究生年龄原则上应在30周岁以下,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时间点以2022年6月3日为准(以本人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

7.具备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及教育引导能力、调查研究能力,具备开展思想理论教育和价值引领工作的能力,发表过与学生管理工作或本专业相关的论文、著作的优先考虑;

8.具有较强的计算机应用能力,能熟练使用常用办公软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3.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4.全日制在读的非2022届毕业生;

5.现役军人;

6.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网上报名

1.时间:2022年6月3日——6月7日下午三点

2.联系人:李老师,矫老师

3.咨询电话:13504410091,15662248016

4.凡有意应聘者,请根据附件《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招聘报名指南》登录招聘系统进行报名。填写系统求职简历,并按要求上传以下材料:

1)毕业证、学位证扫描件(学历层次由高到低),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推荐表或学校发放的三方协议;

2)身份证扫描件;

3)中共党员(预备党员)证明加盖公章扫描件;

4)学生干部或专兼职辅导员工作经历证明加盖公章扫描件;

5)有工作经历的需上传在职证明;

6)其他能够证明个人资格及能力的材料。

(二)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证件不全或提供证件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报名资格初审。资格审查结果将于报名结束7天内通过网上报名邮箱反馈。

(三)相关事项

1.考生只能用第二代身份证报名,对使用第一代身份证报名或考试的视为无效。

2.考生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恶意报名扰乱报名秩序或编造虚假信息骗取报名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在资格审查过程中,审查员对报考人员报名信息真实性有异议的,可以要求报考人员传真发送学历、学位等相关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报考人员应及时提供,否则审查员有权不予通过资格审查。

3.考生报名时所填写的专业名称必须与毕业证书上的准确名称完全一致。

4.请考生务必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及时关注报名邮箱,以便查看有关事宜。

四、招聘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中符合资格人数达到或超过1:3时组织笔试,符合资格人数不足1:3时直接进入面试。本次招聘考试与我校2022年4月25日发布的辅导员招聘公告资格审查通过人员统一组织,考试成绩整体排名。

(一)笔试

1.笔试方式及内容。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包括综合素质测试(行政管理基本素质与文字综合能力)和岗位能力测试(思想政治教育基本理论知识、辅导员工作方法与技能)两个部分。笔试成绩实行百分制,满分为100分。

2.参加笔试的人员为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

(二)面试

1.面试人员确定。笔试结束后,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如多人笔试成绩相同且同时进入1:3比例的,一并进入面试。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及相关事项在学校人事处网站公示。

2.面试内容。面试重点考察语言表达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应变能力和心理素质。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满分100分。

3.成绩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排序,总成绩相同时,面试成绩高者排序优先。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五、体检与考察

1.体检。学校根据应聘人员的笔试、面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工作由学校统一组织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应聘者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不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2.考察。体检合格后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的缺额依次递补。

六、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为本次招聘的拟聘人选,拟聘人选经校长办公会审定后在学校人事处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3天。

七、聘用

(一)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二)学校对新聘专职辅导员实行合同制管理,签订劳动合同,参照学校事业编制人员管理。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三)在办理聘用手续前自动放弃的人员,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递补;需要递补的,从报考同一岗位考试成绩在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工资待遇

聘用人员与在编在岗人员享有同等待遇。

九、纪律要求

(一)专职辅导员公开招聘实行回避制度。

凡与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教职员工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必须在诚信承诺书中明确注明上述教职员工姓名及职务,便于学校安排该类人员回避。如未填写但经查实确有上述有关人员存在的,视为作弊,立即取消该应聘人员资格。

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专职辅导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二)应聘人员出现下列行为,视为严重违纪,一经查实,立即清退: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提供虚假材料的;

2.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3.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聘用资格的。

(三)招聘工作人员如出现故意泄露考试题目,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过程中参与作弊等违规违纪行为,将移送学校纪委、监察处按有关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广大教职员工和社会的监督。

对于招聘过程中应聘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此公告如有未尽事宜,请关注补充公告,由学校人事处负责解释。

附件:吉林工程工程技术师范学院招聘指南(1).docx

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

2022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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