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大学2026年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公告
报名开始:见文内
报名截至:见文内
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大学是省教育厅主管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位于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学苑路26号。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人才队伍,优化师资结构,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大学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人才。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协作,敬业乐群、廉洁奉公。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五)年龄要求为:年龄不超过38周岁,即198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六)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和相应学位,并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在高校就读期间担任主要学生干部1年以上。主要学生干部是指:校团委、校学生会、校研究生会、校社联、校科协、校艺术团副部长及以上干部;学院分团委书记和副书记,学院学生会、学院研究生会部长及以上干部;班长、团支书或党支部书记。
2.有3年及以上高校辅导员工作经历。
3.有3年及以上企事业单位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经历。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是指在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担任专职书记、副书记,或在纪检和党办、组织(人事)、宣传、统战等党的工作部门中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或在工会、共青团、妇联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以及专职从事思想教育或职业道德建设工作。
计算学生干部任职经历、工作经历的截止日期为本次招聘公告的发布之日。
(七)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等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本次招聘的应届毕业生须于2026年8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须在2026年8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24年、2025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学位)证书认证的人员,如报名时无工作单位,可应聘面向2026年毕业生岗位。聘用后有关事项按国家规定办理。
(八)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应聘人员通过“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f/RCRS_0056(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
1.报名、照片上传:4月14日9∶00-4月21日16∶00;
2.资格初审:4月14日9∶00-4月22日16∶00;
3.陈述申辩:4月14日-4月23日期间9∶00-16∶00;
4.对初审异议的处理:4月14日9∶00-4月23日18∶00;
5.缴费确认:4月14日9∶00-4月24日12∶00。
(二)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招聘部门(单位)资格初审。
(2)本次公开招聘收取报名费100元,通过初审后的应聘人员进行网上支付,在网上缴纳报名费100元。通过初审并且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报名成功。报名成功,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核的,报名费一律不退。
(3)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要求缴纳报名费而未缴的视为报名无效。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请于规定时间到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中如有问题,请拨打电话:025-52616712。具体下载、打印准考证时间将在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大学官网(http://www.jsviat.edu.cn)“通知公告”栏公布。
(四)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X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招聘部门(单位)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2.报考专职辅导员岗位的,须明确写明符合“一、报考条件第(六)条”中的第几点,报名时务必对照报考条件在“考生简历(含学习经历从高中填起)”栏中补充填写本人主要学生干部任职经历、工作经历等相关信息,须注明所在单位、任职职务以及任职起止年月,未填写的视作无相关经历。相关经历证明模板请至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大学人事处网站(http://rsc.jsviat.edu.cn/)“资料下载”栏进行下载,详见:http://rsc.jsviat.edu.cn/_upload/article/files/cc/da/eed5e6524fa08e4fd4f6a11c6179/0e1b26eb-290b-49f0-a05d-c91b8bd87327.docx。
3.所填写的学历、学位、党员、主要学生干部、工作经历等内容相关证明材料须在“材料信息”栏上传,资格复审时须提供按要求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包括:
①身份证(正反面);
②自本(专)科开始的学历、学位证书和学信网出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2026年即将毕业的,上传在线学籍证明,均需清晰且在有效期内;
③取得国(境)外学历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和国家移民管理局出具的《出入境记录查询结果》;
④国内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本人《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未签订的《毕业生就业协议书》,2024年、2025年普通高校毕业仍未落实工作单位以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的考生,还须提供社保缴费记录等能够证明当前无工作单位的证明材料,并同时提供《档案保管(托管)证明》,有工作经历且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人员须出具离职证明,所注明的离职时间需在网上报名前;
⑤中共党员或预备党员证明材料须在公告发布之日近六个月内由考生所在党组织出具;
⑥主要学生干部经历:校级主要学生干部经历须由校团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学生工作处(部)出具证明,院级主要学生干部经历须由学院党委(党总支)出具证明,证明中须明确任职职务和任职起止时间(具体到月份)。任职计算截止日期为本次招聘公告发布之日;
⑦高校辅导员工作经历、企事业单位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经历须是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相应社会保险的工作经历,不含个人学生时期实习、兼职工作经历。工作经历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不含校内其他二级部门或二级单位)出具证明,证明中须明确工作起止年月(具体到月份)、任职职务、任职职务起止年月(具体到月份)、签订合同和缴纳社保等内容。工作经历、任职职务、签订合同和缴纳社保的计算截止日期为本次招聘公告发布之日。
4.本次招聘岗位,开考比例考核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并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上公告。
5.应聘人员只能从岗位表选择一个岗位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要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勿报名应聘:
①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②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③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距服务期满不足6个月除外),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考试方式为:笔试、面试。
(一)笔试
1.笔试:笔试内容为招聘岗位相关的综合知识、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不指定大纲和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笔试时间为2026年5月16日。应聘人员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没有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的人员视为主动放弃。
3.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笔试成绩在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大学官网(http://www.jsviat.edu.cn)进行公布,应聘人员可凭身份证号查询。笔试成绩达到卷面总成绩60%为合格。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由高到低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选。不足1:3时,笔试合格人员,全部参加资格复审。
(二)资格复审
面试前,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大学将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具体安排将在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大学官网(http://www.jsviat.edu.cn)“通知公告”栏公布。复审时须查看应聘人员以下材料的原件,并提供复印件一套:
1.应届毕业生提供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同一页)、党员证明、相关经历证明、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未签订的《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研究生学历及学位证书、最高学历和学位的“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证明或在线学籍证明,均需清晰且在有效期内。2024年、2025年普通高校毕业仍未落实工作单位以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的考生,还须提供社保缴费记录等能够证明当前无工作单位的证明材料,并同时提供《档案保管(托管)证明》,有工作经历且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人员须出具离职证明,所注明的离职时间需在网上报名前。
2.社会人员提供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同一页)、党员证明、相关经历证明、与原工作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社保缴纳凭证、研究生学历及学位证书、最高学历和学位的“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证明,均需清晰且在有效期内。
3.留学回国人员另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和国家移民管理局出具的《出入境记录查询结果》。
4.岗位条件及复审要求的其它材料。
资格复审材料不全者、复审不通过者,取消面试资格。资格复审通过者方可参加面试,凡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资格。
(三)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方式将在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大学官网(http://www.jsviat.edu.cn)“通知公告”栏发布通知,没有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人员视为主动放弃。面试成绩当场通知应聘人员。面试的合格线为该项考试总成绩60%。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其面试合格线为面试总成绩的70%。
(四)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报考岗位总成绩计算方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若总成绩出现并列,则按照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体检人员。若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同分,采用面试加试确定排序。
四、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在各单项考试(测试)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察,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因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的,或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或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的,或其他原因导致聘用岗位空缺时,依次递补。聘用审批或者备案后不再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专职辅导员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一经聘用须在本校辅导员岗位服务4年以上(含试用期)。
聘用备案后,30天内不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或在职人员提供不了与原单位解除关系证明,或应届毕业生未能按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招聘政策咨询
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大学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516-83889557。
七、招聘工作监督
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大学纪委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监督电话:0516-83996085。
八、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1.江苏省教育厅
举报信箱:jytrsc@ec.js.edu.cn,
举报电话:025-83335135。
2.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举报信箱:js_sydwgkzp@163.com,
举报电话:025-83236125。
九、技术支持
1.系统注册、登录咨询电话:025-83278731
2.报名技术支持电话:025-52616712
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大学
2026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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