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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侨大学招聘少数民族辅导员1名

报名开始:即日起

            

报名截至:2023年11月23日

华侨大学(http://www.hqu.edu.cn/)是中央统战部(国务院侨务办公室)直属高校,创办于1960年,校区分别坐落于著名侨乡福建省泉州市和厦门市。学校坚持“面向海外、面向港澳台”的办学方针,秉承“为侨服务,传播中华文化”的办学宗旨,致力于建设成为国内一流、国际上声誉良好的大学。

因工作需要,我校拟公开招聘少数民族学生专职辅导员1名,入住厦门校区女生宿舍。现将有关事宜公布如下:

一、招聘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了解民族政策和宗教政策,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和政治立场;

2.维吾尔族,熟练掌握维吾尔族语言和汉语,熟悉维吾尔族生活习惯和风俗;

3.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199311日之后出生;

4.国家统一招生的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须经省级招办批准录取,就读时将人事及学籍档案关系转移到就读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在规定学制内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且所学专业与我校现有专业相同或相近;

5.本科阶段担任过班长及以上主要学生干部满一年,具备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二、岗位职责

1.积极开展少数民族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关心少数民族学生成长,在思想、学习和生活等各方面给予指导,并开展形式多样的教育活动。

2.做好少数民族学生的奖勤助贷等学生事务管理工作,围绕学风建设、校园文化建设、就业指导、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校园安全稳定等开展工作。

3.开展少数民族学生的家校联系、人员管理等工作,配合做好专项工作。

三、招聘程序

1.个人申报

报名截止时间:2023112312:00

应聘者登录华侨大学人才招聘系统(http://zhaopin.hqu.edu.cn),点击查看“华侨大学公开招聘少数民族辅导员(202310月)”版块,填写各项信息并上传附件材料,其中“党员身份证明”和“学生组织任职证明”可参照模板(http://jobs.hqu.edu.cn/info/1027/1814.htm)。若因简历信息不完整被退回,请及时补充并于112412:00前重新上传。逾期系统关闭,不再接收简历。

2.考核

考核方式及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原则上资格初审合格人数与岗位拟聘人数比例不低于3:1,方能组织考核。若比例未达3:1,确因岗位急需,经审批,方可组织考核;在此情况下组织的考核,应聘者成绩需不低于总分的70%,方可进入下一考核环节。

综合考核成绩、职业特质测评、政审、体检等情况,确定初步人选,报学校审批。

3.聘用

学校确定拟聘人选,并在我校人才招聘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监督和举报。公示无异议后,办理有关聘用手续。

四、其他说明

1.本次招聘的人员,按规定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2.学校鼓励辅导员参加各类培训与进修,并提供多种平台促进辅导员个人成长,以建立一支职业化、专业化的学生思政工作队伍。

3.应聘者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的聘用协议无效。

4.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体检参照《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的要求执行。

5.招聘信息如有变动,将在华侨大学人才招聘网站及时公布,请密切关注。

五、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95-22693889,联系人:陈老师。

                   华侨大学人事处

                    20231025

来源链接:https://jobs.hqu.edu.cn/info/1030/4845.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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